欢迎阁下光临华北城。阁下在认租商铺时,请详细阅读本《认租须知》,如有不明之处,请向有关租赁人员咨询。
一、认租手续
1. 凡认租本城商铺的贵客,认租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,及公司注册文件、法人委托书等有效之文件。如港澳台人士,需提供加盖公司章的回乡证、通行证复印件;境外士提供护照复印件。如承租方为公司,则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2. 认租时须以现金或银行支支票方式支付。订金:面议。(于签署《进场交易许可合同》前付清)
3. 支付订金后,七天内认租方须到出租方客户服务部签订《进场交易许可合同》,并按选择的方式付款缴费。落定后,放弃或未依期签署《进场交易许可合同》者,无需事先通知,出租方有权将其认租商铺另行转租,并没收其已付之订金。
二、商铺收费标准
ABCD、EF区及陶瓷基地仓库和精品展厅均按租铺及仓库的建筑面积计算。